菏泽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2014-08-06 13:13:00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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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菏泽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的

调查报告

共青团菏泽市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同时明确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与引导,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内容。近年来,我国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种类繁多,成为政府和市场的有益补充,是一种不可忽视的青年文化和一股重要的民间力量。青年社会组织是指以青年为主体,以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利益需求为纽带,由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和管理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基本组织框架的非政府社会组织。为全面了解我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情况,进一步推动其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政府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献计献策,团市委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市有较大影响力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411日,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召开第二届“公益菏泽”高峰论坛,向18家公益组织授予“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旗帜,聘任各公益组织负责人为“青少年成长导师”,并与各公益组织签订了战略合作书。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的运行特点

一是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我市有较大影响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32个,除“牡丹晚报菏泽义工团”成立于2006年,其余都是2009年之后成立,发展至今不过五年时间,整体处于萌芽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益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做好事”、“做善事”、投身公益成为部分市民满足物质文化生活之外的又一需求。因此,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能在短期内迅速聚集起一批“志同道合”的团队成员。据统计,较大的组织如“菏泽花城义工联”、“菏泽蚂蚁义工团”、“大众网菏泽帮帮团”等,团队成员人数都在1000人左右,规模较小的也有100人以上的队伍。全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辐射带动青年人群在2万人左右,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庞大力量。

二是人员构成广泛。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自发成立、自愿参与,只要认同组织公益理念、愿意参加组织活动的都可以成为其中一员,这就决定了组织成员构成上比较庞杂。根据问卷调查,其组织成员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司白领等群体居多,占28%;其次为小业主、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等,占21%;再者为科研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教师、医生等,占15%;此外,还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学生,甚至农民等各行各业人员。成员性别比例上大体相当。年龄集中在2035岁,占被调查人数的70%。文化程度上以中专、大专、高职为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23%。政治面貌上以共青团员和普通群众居多,中共党员仅占21%。收入水平集中在每月30005000元之间,在我市属于中等水平。

三是组织框架松散。在选取的18家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中,有10家制定了成文的规章制度,但流于形式。在对其组织成员的问卷调查中,只有62%的人选择了“知道组织有规章制度”。有11家成立了组织机构,组织负责人一般由发起人担任,其他骨干成员由负责人指定。但即使是负责人也不能熟识全部组织成员,仅熟悉其中的一些骨干成员和参加活动频率较高的成员,组织框架较为松散,成员流动快,活动开展存在随意性。18家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在招募成员时大多不需要正式登记备案,一般参与过几次活动就自动成为组织一员。即便有的组织需要填登记表,也没有严格的资格审核程序。在开展公益活动方面,一般是由组织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即时倡议发起,缺乏年度或长期活动规划。

四是注重运用新媒体。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以青年群体为主,他们善于运用新媒体手段(如网站、微博、论坛、微信、QQMSN等)进行组建、联络、宣传、互动。截至目前,18家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都建立了QQ群,方便组织成员进行联系、沟通、发布活动信息等。有3家已经建立了正规网站并由专人进行维护,有2家已经注册了专门的微博账户,有1家已经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相较之下,传统媒体宣传报道则略显式微。据统计,各个组织平均每月开展活动在2次以上,且很多活动较有意义,但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介上却鲜有报道。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益类社会组织还未引起传统媒体的强烈关注,另一方面是比起网络等新媒体的自主性和便捷性,这类组织还不善于与传统媒体打交道。因此不利于组织规模的发展壮大和公益理念的宣传。

二、   我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合法身份。18家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中,只有3家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其他均没有合法身份。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而我市大部分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但我市目前尚不能实现,有待于相关法律条例的修订完善。另外,发展较好、规模较大且具备登记条件的组织,部分成员对于是否一定要取得合法身份存有疑虑,担心登记注册后被政府“收编”,害怕失去独立性和自主地位,不愿主管部门干涉。在被调查的组织成员中,有65%的人员对于是否登记注册选择了“无所谓或没有必要”。这些组织成为纯粹的民间社会组织,在政策约束和监管上处于空白地带。

二是缺乏活动经费。目前,我国公共资源都集中在政府部门,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没有合法身份,不能申请到政府拨款,也不具备接受社会捐赠的法律主体地位。通过问卷调查,83%的组织成员认为制约组织发展的最大因素是经费问题。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目前经费来源主要是面向成员个人筹集,同时接受少量企业赞助。缺少固定资金来源渠道,缺乏长效保障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组织规模和组织活动的覆盖面。

三是缺乏内部管理机制。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是自主发起、自主运行和自我管理,加入组织门槛低,导致成员流动性大,随意性强,管理难度大。很多成员在加入时, 仅凭一腔热情, 并没有长期的志愿服务准备, 待真正参与一两次活动后, 兴趣减淡,就逐渐退出。此外成员的加入动机复杂, 有的是真心实意希望能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的, 有的则是把参与志愿活动当成一种潮流, 凑热闹赶时髦而已, 还有的只是想体验一下当义工的感觉, 真正能够长期固定坚持的比例并不高。成员的流动性和差异性大, 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管理成员也并非专业人才, 难以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四是缺乏公益品牌。目前,我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尚停留在扶贫济困、互帮互助的浅层次,在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普法宣传等领域涉足较少。志愿服务活动没有计划,缺乏品牌意识。究其原因,一是组织成员在专业水准、业务水平等方面有所欠缺,对公益理念理解的不够深、不够全面,大部分成员把公益简单地理解为“献爱心”、“做好事”。二是资金掣肘、缺少规划,难以长久、持续,更难保证深层次、多领域地开展活动。

        三、促进我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的产生是客观现实,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高度,正确对待、密切关注这一新兴社会组织的发展。对那些发挥作用好、遵纪守法且运行规范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跟进,着力报道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激励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到到我市的公益事业中来。

二是加强管理引导。共青团组织要加强与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凝聚,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建立团组织,形成工作覆盖。民政部门要根据中央、省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及时梳理修订我市政策,对于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组织,要消除他们的顾虑,鼓励他们及时登记注册,给予他们合法身份和法律地位。要进一步摸清全市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把他们纳入社会治理的体系中。民政、公安、综治、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研究制订对这些组织进行管理和引导的可行性办法。

三是加强资金扶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近年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和新途径,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成为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我市有合法身份地位、运行规范、发挥显著社会作用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应积极探索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给予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年组织格局中枢纽型作用的优势,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共青团总体承接、社会组织项目分包的制度安排。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牵头,搭建与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的合作平台,指导他们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在成员的招募、培训、管理、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提供标准格式的注册文本及程序,加强对成员的招募、审核、注册及退出程序的管理,保证各组织队伍的政治性和稳定性,推进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制度化发展。

五是加强人员培养。作为志愿服务的业务主管单位,文明办应指导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建立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人员队伍。在医疗卫生、礼仪接待、心理辅导、应急救助、文化艺术等方面加强对其组织成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各组织成员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使之真正成为一支在公益事业各领域能切实发挥作用的专业队伍,真正具备能够承担政府向他们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共青团应注重加大对组织负责人和骨干成员的培养力度,从中发掘领袖型志愿者、专业型志愿者和骨干志愿者,吸纳其加入青联委员队伍。同时,借鉴国外及港台义工发展经验,积极探索推动“志愿者+社工”的工作模式

六是加强品牌建设。文明办应积极引导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不断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加强公益品牌建设。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目标,在党政关注、群众急需、志愿者能为的结合点上寻找突破口,选择好服务领域,确定好服务项目,实现由扶贫济困等低层次服务项目向科教文卫各领域全方位服务的转变。探索实行由政府部门开列“公益清单”,由共青团统筹协调、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长认领任务的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公益活动的形式和载体,精心打造公益品牌,形成品牌效应,起到公益理念“播种机”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热心公益、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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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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