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青团枢纽型组织建设工作要求

2014-08-06 12:52:00来源: 作者:
分享到:

一、省级层面

(一)推进“好社会·亲青汇”系列项目

    1.举办“亲青汇训练营”。面向广大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志愿者骨干、基层团干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志愿社团转型”和“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等三大主题的培训。 

    2.举办“亲青议事”。通过招投标方式,鼓励地市团委组织青年社会组织承办。

3.举办2013广东青年社会组织“亲青中国梦想汇嘉年华。

    4.举办“亲青创造”微公益大赛。

    5.发布枢纽型组织建设研究课题。

    (二)创新两个平台

    1.丰富完善“好社会·亲青汇”广东青年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相应的公益资金支持、审核及平台维护制度,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依托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全省各地工作案例。

2.建设完善广东青年社会工作机构联络机制。设立广东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工作界别委员会,定期举办工作坊、圆桌会议,沟通分享工作经验。

(三)重点开展三项工作计划

1.开展“亲青服务拓展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选拔首批1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质的青年领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扶持。

2.开展“亲青团建倍增计划”,出台省级层面的团建指引、案例。

    3.开展“亲青健康成长计划”,以广东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为牵头,发布行业自律公约。

二、地市层面

团省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将各地市(含顺德区)划分为3类地区,分别制订2013年度广东共青团枢纽型组织建设工作的任务,其中:

A类地区:广州市、深圳市,共2个;

B类地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共6个;

C类地区:肇庆市、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顺德区,共14个。

(一)推进原有工作

    2012年全省广泛开展“亲青”系列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亲青家园”青少年服务阵地建设。个别地市去年尚未完成的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和“亲青家园”服务门店建设任务的,要抓紧时间落实;对已经建成但未挂牌的“亲青家园”要按照标准挂牌。各级团组织请收集好“亲青家园”门面、设施、活动等相关资料与照片,并填好附件表格,于531前报送至gdsqqh@126.com

    1.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标准:有固定的场地,能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和会议、培训场地;有固定的工作人员,能指导青年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有固定的服务项目,能协助青年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申请政府(其他机构)的购买服务项目。

    2.“亲青家园服务门店终端建设标准:有固定的场地;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或能长期开展服务的志愿者;有联系青年社会组织定期面向群众开展的社区服务、志愿活动等项目。

3.“亲青家园创建路径:一是通过整合原有志愿者阵地、社区阵地、社会组织阵地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挂牌一批亲青家园二是依托各类已运作成熟的青少年、社区群众服务阵地,加挂“亲青家园”;三是在工业园区、外来工聚居地、城乡结合部、社区开拓创建一批亲青家园外来工服务中心。

(二)形成工作机制

1.出台地市实施枢纽型组织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

2.出台地市级的社会组织团建指导文件。

    (三)新育一批组织

1.成立地市级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具备条件的推动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2.在继续服务好去年已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基础上,再联系发掘一批有影响力青年社会组织:A类地区50家;B类地区25家;C类地区15家。

3.新孵化培育一批青年社会组织:A类地区20家;B类地区10家;C类地区5家。

4.推动一批青年社会组织登记注册:A类地区10个;B类地区5个;C类地区2个。

(四)新建一批阵地

1.A类地区新成立、挂牌“亲青家园”青少年服务阵地20家;B类地区15家;C类地区10家。

    2.完善孵化培育基地的运行机制,组建一支专业运营团队。

    (五)培训一支队伍

A类地区新培训青年社会组织骨干350名以上;B类地区培训250名以上;C类地区培训200名以上。

    (六)开展团组织建设

    1.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团工委。
    2.
开展一次社会组织主题团日竞赛活动。

    3.A类地区在青年社会组织中新建立团组织120个;B类地区100个;C类地区50个。

    (七)成立社会服务机构

    当前,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已成为社会建设发展的时代趋势和各地社会管理模式改革探索的有效路径。为巩固各级团组织长期服务本地青年的优势,提前获取承接政府购买的资质资格,在激烈竞争中抢占先机,有条件的地市和县区要力争成立团属社工机构;继续推动具有社会服务功能的青年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各级团干部、青年工作者参加国家注册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广东共青团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平台方案

 

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要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依托,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平台,带动和引领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强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的要求,广东共青团结合新时期青少年及青少年社会组织特点,力争打造共青团“枢纽型”服务平台,强化团组织服务社会建设的作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宗旨,以发挥四个功能、打造四大平台、构建四种机制为目标,以青少年主体构成的社会组织和服务青少年的社会机构为对象,努力探索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少年社会组织的新载体、新方法、新机制,建立共青团“枢纽型”服务平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推动幸福广东建设。

二、基本目标

    探索将共青团组织打造为青少年事务领域的核心“枢纽型”社会组织,重点在青少年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创新创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文化体育、青年社交等领域整合培育一批代表面广、公信力强、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枢纽型”社团,指导省市县镇四级团组织建立与所在地区骨干青年组织、青年自组织、草根组织之间沟通对话、互动交流、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为党和政府沟通联系青少年发挥核心“枢纽型”组织作用。

三、发挥四个功能

    (一)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纽带功能。积极探索共青团组织政治性和群众性相统一的实现方式,构建以团组织为“一级枢纽”的青年组织网络,增强共青团组织在青年组织和青年群众中的辐射作用,搭建党和政府与青年群众畅通无阻的联系沟通渠道、诉求表达渠道和管理服务渠道,最大限度地团结联系社会领域青少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发挥对青年自组织和草根社团的聚合引领功能。一是以需求、利益和资源等为导向,按照组织的不同类别,最大限度地联系聚合运作相同、特征相似、性质相近的青年自组织和草根社团;二是强化组织引领,通过骨干培训、表彰激励等手段,引领青年自组织和草根社团规范运行、发展壮大、服务社会。

(三)发挥对骨干青年社团的培育孵化功能。一是通过建立基地、资金注入、项目合作等方式,重点扶持、培育和孵化一批运作规范、影响广泛、引领示范的地域性、行业性、功能性“二级枢纽”青年组织集群;二是培育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队伍。

    (四)发挥在青年社团事务中的协调服务功能。一是进一步增强协助党和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建立共青团配合党和政府协调青年社团事务的长效机制;二是积极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主动参与配置政府资源为青年社团发展提供集约式服务,组织发动青年社团参与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

四、打造四大服务平台

(一)搭建青年组织的培育孵化平台。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青年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启动省级骨干青年组织孵化中心(广东青少年文化广场规划用地上建设)的规划建设,推动地市依托青年中心、青少年宫,县级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义工服务站等平台建立市县级孵化中心,在2012年内初步形成集组织建设、人才培训、项目培育、资源保障四位一体的省、市、县(区)三级“枢纽型”青年社会组织集群。二是设立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金,出台《广东省青少年社会组织扶持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骨干青年社团名录。三是推广“社工+义工”模式,打造专业性公益组织引领培育青年自组织、草根组织的平台;四是注重网络自组织的培育扶持,实现对青少年网民的组织、凝聚和服务。在2015年前完成培育孵化300家骨干社团、凝聚覆盖3000家青年自组织和草根社团、培训骨干人员不少于5000名的目标。

(二)打造青少年社会组织的展示对接平台。一是继续深化珠江公益节项目,开展珠三角公益慈善周等活动,每年扶持1000个公益项目、1000个公益社团、100名公益达人,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公信力的公益社团交流展示平台。二是举办广东志愿文化节暨公益项目“广交会“,邀请1000NPO1000家企业、非公募基金会参展,使资源与需求直接便捷对接。三是每年举办一次全省青年社团和自组织嘉年华活动,促进互动交流。

(三)打造政府青少年事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一是与省社工委、民政厅加强联动,推动青少年领域的公益项目纳入2012年上半年制定的省级第一批购买服务目录,发挥枢纽作用主动做好青少年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做大做强省志愿者基金会、广东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所有省级青少年公益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重点支持公共服务质量好、协助政府主动性强、化解社会矛盾效果佳的青少年社会组织。

(四)打造青少年群体及组织的诉求表达平台。一是探索完善“青少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厅(局)长与青农会员面对面”等活动的制度性安排,使“面对面”系列活动成为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重要的表达渠道。二是深化与社工委等共同发起的广东社情民意志愿服务队工作,广泛收集和反映网络和社区社情民意。

五、推动建立健全四种机制

(一)推动建立健全青少年社会组织的事务协调机制。坚持在省委、省社会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理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关系,科学界定对青少年社会组织的管理权限和服务范围。对青少年社会组织定位和分工提供协调和指导服务,确保各类资源的配置合理,能有效覆盖到各类青年群体。2012年内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青少年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年内成立广东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领导小组,成立广东青少年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广东省青少年社会组织服务发展中心,开通青少年社会组织服务热线,专门负责青少年社会组织事务。

(二)丰富完善青少年社会组织的评价激励机制。一是完善以南粤志愿服务“红棉奖”为龙头、星级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对公共服务质量好、协助政府主动性强、化解社会矛盾效果佳,能有效凝聚和引导青少年的社会组织和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和广泛宣传。二是推动第三方独立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建设专家评估库,设计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定期对青少年社会服务项目进行专业、准确、公正的绩效评估,并作为购买服务选择的重要参考。

(三)优化完善共青团和青年社团的组织化梳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夯实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依托党建带团建,推进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强化共青团在两新组织、非公企业等领域的实质性存在。二是加快推进各级青年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商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团属青年骨干社团的组织体系改革,强化其与各类青年自组织和草根社团的伙伴关系和整合功能,注重把社会组织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团组织和青联组织。2012年起在省市县各级青联增设社会组织界别,吸收各个类别青少年社会组织和以服务青少年为主的社会组织等成为社团会员单位,吸收优秀青年社团和自组织领袖成为省市县青联委员。

(四)探索共青团品牌项目的社会化运行机制。明确青少年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推动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项目,主要由青少年自己运作。一是探索将共青团已运作成熟的品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委托给具备一定规模、运作规范、财务清晰、目标明确的社会组织来承担。二是团组织新设立的项目,对所有青少年社会组织开放,引入社会组织力量参与设计、运行和评估的全过程。三是在“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和“五四青年奖章”等传统共青团评优项目中发掘建设次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本行业评先评优中发挥主体作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11128印发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