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网络舆情管理论坛
主题:大数据视野下的电子政务及舆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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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青年汇简介
社区青年汇是依托基层社区,在青年居住、工作聚集区域建设的,以青年城市融入培训、交友联谊、文体娱乐、教育培训、法律心理服务以及青年自组织发育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在青年身边的地域性活动平台和团组织主导的区域性基层青年组织。
团市委按照“青年身边、组织终端”的思路探索社区青年汇建设,建立市级社区青年汇500家,覆盖全市各个区县。通过对辖区青年的服务,影响和带动了该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深化了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满足了辖区青年学习、娱乐、参与、成长等需求。
社区青年汇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区青年汇由共青团组织指导,街道社区、热心青少年事务的单位和组织共同发起建立,是联系、凝聚、服务社区青少年的阵地和载体。
第二条 社区青年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相关活动和服务。
第三条 社区青年汇立足所在区域,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开展工作和活动,服务本区域青少年发展,引导青少年服务社区建设和社会建设。
第二章 功 能
第四条 社区青年汇的主要功能包括:汇聚青少年社团组织、汇聚青少年群体、汇聚青少年活动、汇聚公益服务、汇聚青少年信息、汇聚青少年力量。
第五条 社区青年汇结合实际条件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和活动,体现公益性、便利性、日常性、参与性、多样性。
第六条 社区青年汇按照阵地依托、青少年群体不同,主要开展五类活动:
1、公益服务。组织开展绿色环保、公益宣传、社区儿童看管、爱心捐助等公益志愿服务。
2、文化学习。组织开展读书交流、文化讲座、文艺沙龙、科普学习、文化学习等青少年学习活动。
3、休闲娱乐。组织开展联谊交友、娱乐游戏等健康向上的活动。
4、体育健身。组织开展运动健身、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
5、社团建设。组织开展社团组织自身建设和相关活动。
第三章 开 发
第七条 社区青年汇由街道社区、社区单位或组织提供场地建设开发。
第八条 社区青年汇基本条件包括: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稳定的青少年群体、有健康向上的活动、有确定的协调联络员。
第九条 街道社区、社区单位或组织按照社区青年汇的基本条件,申请建设社区青年汇,由团区委报团市委审批。团市委考察研究后,予以确认。
第十条 全市社区青年汇统一标识、统一命名,名称为:单位名+社区青年汇。
第四章 运 行
第十一条 社区青年汇接受所在区县团委指导,街道、社区团组织负责日常联系。
第十二条 社区青年汇根据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需求,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十三条 社区青年汇设干事多名,其中总干事一名。青年汇干事由社区青年汇所在单位或组织的工作人员、青年社团组织骨干、社区工作者担任,主要负责社区青年汇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在社区青年汇开展活动,须遵守所在单位或社区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社区青年汇为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群体开展活动提供支持、优惠和便利。
第十六条 社区青年汇根据需求,不断丰富活动和服务内容,联系、凝聚更多的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群体。
第五章 保 障
第十七条 社区青年汇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或组织为青年汇提供基础场所、设施,社区青年汇环境布置应体现青少年特色。
第十八条 团市委、团区县委为社区青年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
第六章 评 估
第十九条 团区委负责辖区内社区青年汇的评估工作。
第二十条 社区青年汇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能否凝聚青年社团组织、青少年群体,能否经常性地开展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第二十一条 对运行情况不佳、操作不规范的社区青年汇要及时进行指导并要求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摘牌中止运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团市委社区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社区青年汇建设规范(试行)
为推进社区青年汇工作,规范全市社区青年汇管理,特制定此规范。
一、为青年开展活动提供所需的场地和基本设施。
二、在社区青年汇显著位置悬挂团市委统一发放的社区青年汇铜牌。
三、扩大社区青年汇在社区青年中的影响,在活动场地内通过不同形式公示本青年汇简介、总干事信息、活动预告、活动展示等内容。
四、配备社区青年汇书报架,为青少年学习订阅购买报刊、书籍。为青少年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文体用品。
五、设立青年信箱,用于收集汇总青年各方面诉求和动态。
六、收集汇总的青年诉求和动态等工作信息,应及时上报所在区县团委。
七、活动预告和活动信息要及时通过社区公告栏、社区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发布。
八、社区青年汇总干事、干事负责本青年汇日常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九、根据社区青年汇特点和青年需求,设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体现青年活力与特点的活动。
十、总干事、干事要加强学习,提高针对青少年开展活动和工作的能力,提升社区青年汇服务水平。
社区青年汇铜牌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青年汇工作保障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区县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社区青年汇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全市共建成社区青年汇350家,社区青年汇的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逐渐完善,青少年社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开展的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参与青年数量显著增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青年汇的工作意见》(京社领发[2014]1号)精神,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要求,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社区青年汇的建设,重点加大对青年流动大学毕业生聚集区的覆盖,提升社区青年汇服务青年的能力,为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推动社区青年汇建设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一)做好社区青年汇扩面工作,2014年新建不少于150家,使全市社区青年汇总数达到500家,覆盖青少年人数10000人以上的所有街道乡镇和流动青少年相对聚集的社区(村)。重点加强对青年流动大学毕业生聚集区的覆盖,要把社区青年汇直接建在聚集区里,实现直接覆盖服务。
(二)进一步优化社区青年汇的活动体系,继续打造“新青年学堂”、“新青年城市体验营”等全市性活动,推动社区青年汇品牌文化建设,吸纳更多的社区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发挥好社工事务所的作用,推动社工事务所的规范化运营,提升专职社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依托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重点在社工薪酬标准、晋级体系、注册机制、培训体系等方面出台指导性文件并推进实施,促进青少年社会工作机构规范化发展。
二、做好分层保障
市、区县、街道乡镇要将社区青年汇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一)团市委根据全市社区青年汇实际建设规模向市财政申请每家社区青年汇每年不低于8万元的经费保障,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市社区青年汇统一活动及专职社工统一培训,建设市级社区青年汇工作统筹支撑保障平台。
(二)团区县委根据本区县社区青年汇实际建设规模向区县财政申请不低于市级标准的经费保障,主要用于统筹推进本区县社区青年汇工作,策划组织开展区域内社区青年汇统一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各社区青年汇开展创新项目,开展社区青年汇总干事和专职社工培训等。各区县社区青年汇数量详见附件。
(三)街道乡镇按照不低于市级标准投入社区青年汇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提供社区青年汇日常办公场所、设备及物资,协调支持开展活动所需场地及设施,按照全市要求统一社区青年汇形象标识,提供专职社工和志愿者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餐饮等相关保障,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为专职社工提供住宿。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团区县委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青年汇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把其作为共青团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要按照全市对这项工作的整体部署要求,纳入全年的工作重点。
(二)主动沟通。加强工作保障对完成好社区青年汇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团区县委要主动向区县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主动与财政、属地街乡的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落实。各团区县委要按照全市社区青年汇建设数量安排,详细了解每个社区青年汇的工作保障情况,把各级负责的工作保障,逐个落实到每个点上去,确保各个社区青年汇能够实现较好地运转。
附件:2014年全市社区青年汇建设数量安排
共青团北京市委
2014年6月30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