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社会?亲青汇”广东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

2014-08-06 12:56:00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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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各级青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

    近日,省委提出要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社会、好社会,通过实行政社分开,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激活社会的自治功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系。同时,要求工青妇打造成枢纽型社会组织,引导人民群众有组织有秩序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专门批示,要求广东共青团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新路子。为贯彻省委和汪洋书记指示精神,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青组织中实施好社会·亲青汇广东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积极培育、凝聚、服务、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为幸福广东建设作贡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好社会·亲青汇

     好社会是省委省政府社会建设的目标指向,亲青汇是团省委打造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统一行动,其中,既是当前青年人喜爱使用的网络流行语,又代表团组织最亲密地与青年在一起,代表青年和青年组织,意指汇聚广大青年社会组织,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自治。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构建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为目标,突出青年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强化与青年社会组织的伙伴关系,建立与青年社会组织的对话机制,打造青年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资源共享、公共服务、诉求表达四大平台,最大范围地团结联系社会领域青年,在青少年组织中实现实质性组织存在、在关键时刻发挥实质性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培育亲青汇青年社会组织。

    各级共青团、青联要主动转变观念,思考组织转型,以聚合联系、培育发展青年社会组织为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重点培育两大类青年社会组织:一类是承接共青团相关事务、具有社会功能的青年社会组织,一类是立足青年兴趣爱好、体现青年自主性的青年社会组织。

——团省委、省青联制定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标准化流程,围绕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社会融入、大学生就业创业、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青年创意文化、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等,直接培育孵化一批能够延伸职能、承接事务的民办非企机构,近期注册成立广东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广东省圆梦青工素质提升服务中心;推广珠海市新豫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推动各地驻粤团工委实体化,使之成为能够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直接服务民生需求的注册民办非企机构;为尚未注册的、发育不成熟的各类青年自组织提供注册辅导、购买服务、财务托管等服务,免费为其提供场地、网络、后勤等基本服务。

——各地市团委、青联要在梳理原有组织职能和工作项目的基础上,参照省级运作模式,注册成立一批承接共青团相关事务的民办非企机构;探索本地驻外团工委实体化,结合外来务工青年群体的核心需求,成立一批市场化运作的民办非企机构;根据省级培养发展模式,为尚未注册的各类青年自组织提供注册辅导等服务。

——各县(市、区)、镇(街)团委、青联在团市委、市青联指导下,探索建立联系、凝聚、服务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试点注册一批承接共青团职能、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非企机构。

    (二)建设亲青家园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

    各级团组织、青联要积极筹措资源,真正推动青年社会组织落地生根,打造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集群,全省统一命名为亲青家园

——团省委、省青联筹集500万元设立省级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金,用于省级亲青家园建设并配套扶持市县亲青家园建设;制作《亲青家园标准化建设手册》;充分盘活青年中心、青年地带、志愿服务站等原有终端阵地,统一挂牌一批亲青家园;探索拓展居民社区、大型楼盘等商住用地,借力社会资源发展一批亲青家园;有效依托广州1850创意园、南海桂城创益中心等成熟基地,吸纳各类青年社会组织、青年社团联盟驻园集聚发展;省青联建立小组基地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共建一批省市亲青家园

——各地市团委、青联依托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志愿者基金会,发动青联委员、青企青商会员等筹措设立市级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金;根据《亲青家园标准化建设手册》,盘活原有阵地,拓展新型阵地,夯实终端门店,建立一批市级亲青家园;市青联建立小组基地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共建一批市县亲青家园;指导所在县(市、区)、镇(街)团委、青联建设亲青家园

——各县(市、区)、镇(街)团委、青联在团市委、市青联指导下,根据《亲青家园标准化建设手册》,试点建设至少1亲青家园

——各高校依托学生活动中心、志愿服务基地等,建立一批亲青家园;在学生活动室、党团活动室等建立学生社团联系的终端门店

    (三)开展亲青汇训练营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培训。

    各级团组织、青联开展亲青汇训练营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培训,广泛凝聚一批青年社会组织领袖,有效提升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团省委、省青联联合相关媒体、社会组织和培训机构,依托公益大讲堂等现有形式,每年举办10亲青汇训练营,培训1000名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第一期亲青汇训练营将于323-25日在佛山南海举行,形成亲青汇训练营标准化运作模式。

——各地市团委、青联根据省级亲青汇训练营运作模式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每季度至少开展1亲青汇训练营,县域范围内的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培训纳入市级培训序列。

——各高校团委利用学科优势建立社会工作师资库,并主动与省市培训共享师资;要结合党团校培训、青马班等,提升社团骨干培训参与比例;要依托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基层的过程中培养社团骨干的朴素感情、服务能力和社会责任。

    (四)开展亲青创造青年社会组织微创益活动。

    各级团组织、青联充分激发青年社会组织的活力,集中迸发青年公益创业激情,开展各类青年公益交易会、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青年创新创意行动,联系凝聚各类青年社会组织。

——团省委、省青联举办第二届珠江公益节、广东志愿服务广交会,搭建资源供给与项目需求的交易平台;举办广东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创新公益营销形式,将商业运作模式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孵化注册一批以学生为主体的民办非企机构,扶持其项目化、市场化运作;举办青年社团嘉年华,青年社团盛典等,集中展示青年创意项目。

——各地市团委要参照珠江公益节,志愿服务广交会开展各类公益项目洽谈会、对接会等;组织参与省级公益创业大赛;开设创新创意超市,搭建社区服务、环保行动、青年文化SHOW等创意展示平台。

——各县(市、区)、镇(街)团委、青联在团市委、市青联指导下,积极参与省市创新创意行动、开展本地特色的创新创意行动,推荐本地青年的创新创意产品。

——各高校要在各类社团嘉年华、社团文化节的基础上,打造学生公益跳蚤市场,推动高校公益市场化,主动培育一批符合登记注册条件、实行社会化运作的学生公益社团。

    (五)举办亲青议事青年社会组织面对面活动。

    各级团组织、青联定期举办亲青议事青年社会组织领袖对话活动,构建平等协商、决策咨询、领袖联络、社会协同机制。

——团省委、省青联推出广东青年社会组织领袖沙龙、青年议事堂领袖午餐会品茗议事会等活动,联合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与青年社会组织面对面,搭建对话协商和政策对接平台。

——各地市、县(市、区)、镇(街)团委、青联要积极创造条件,大胆创新青年议事活动方式,畅通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群众的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

——各高校团委要充分尊重学生社团的主体地位,利用校长接待日等制度安排,广泛收集学生社团的利益诉求;定期举办学生社团领袖恳谈会,主动搭建伙伴关系;加大对学生社团的扶持和资助力度,探索实施校园公益招投标制度,促进学生社团良性发展。

    (六)推进亲青汇聚青年社会组织团建计划。

    推进亲青汇聚青年社会组织团建计划,探索在青年社会组织中建团的路径、方法、载体、机制,强化共青团在青年社会组织中的实质性存在,发挥实质性作用。

——团省委探索纳入式(直接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团组织)、枢纽式(通过亲青家园等枢纽实现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身份式(团组织、团属社会组织、青年社会组织的骨干互相担任理事、会员等)、项目式(通过项目合作实现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引导、激励和评估)等形式在青年社会组织建团;实施五个团建计划:建立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团建示范点、编一本青年社会组织团建案例、开展一系列青年社会组织团建调研、编写一本青年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手册、培训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团建指导员。

——各地市、县(市、区)、镇(街)团委在团市委的指导下,试点推进纳入式、枢纽式、身份式、项目式团建模式;根据青年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手册,借鉴团建案例,推广团建示范点经验,有计划推进团建工作;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探索通过青年联谊沙龙、派遣共青团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强化联系凝聚。

——各高校团委要通过团干部蹲点和青年自组织领袖担任共青团助理等形式,指导青年自组织团建工作;通过整合、下放资源,联合开展活动项目等形式,扶持一批青年自组织建立团组织。

      四、推进步骤

    (一)启动阶段(即日起至320日)

    省市县三级团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六项工作任务,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好社会·亲青汇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方案并上报;选择一批试点开展此项工作(省直接联系10个,每个地级以上市、本科高校直接联系5个,每个县(市、区)直接联系2个);开通工作专用微博,利用微博平台报道工作情况,畅通信息上报渠道。

    (二)实施阶段(4月至11月)

    珠三角地区地级市3月底前上报至少30个直接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名单,5月底前成立1个孵化基金,建设至少1亲青家园;年内培育各类青年社会组织30个,培训青年社团骨干至少300人。县级单位4月底前上报至少10个直接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名单,5月底前试点建设亲青家园。年内培育各类青年社会组织10个,培训青年社团骨干至少100人。

非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4月底前上报至少20个直接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名单,6月底前成立1个孵化基金,建设1亲青家园。年内培育各类青年社会组织15个,培训青年社团骨干至少200人。县级单位4月底前上报至少5个直接联系的青少年组织名单,6月底前试点建设亲青家园;年内培育各类青年社会组织5个,培训青年社团骨干至少50人。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团省委将联合省社工委、民政厅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重点考察各市县亲青家园建设状况、孵化基金成立情况、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状况、骨干培训数量、专题微博运行状况、青年社会组织团建覆盖情况等,作为表彰评优主要依据。对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社会效益显著、团建工作良好的青年社会组织或活动项目,团省委将给予培育基金的资助,并纳入五四评比表彰评选指标。

五、相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统筹各方资源抓落实;要结合现有工作、阵地和项目,先试先行,大胆探索,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模式;要结合两进三同行动,每个季度5天走进青年社会组织,最亲密地和社会领域的青年在一起;要积极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团省委将定期编发《广东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简报》,刊登全省推进情况和各地典型经验。

联系人:廖  星、许金镇

广东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0-87185609 13610061196 13826412109

传真:020-87185609

邮箱:gdqinglian@163.com106184097@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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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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